交院范儿 发表于 2023-8-29 12:35:34

2023年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山东交通学院教务   处
教函(2023﹞63 号2023年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各二级学院:根据《山东交通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 订)》(鲁交院发(2020﹞71号)规定,面向2022级本专科学生开展转专业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方案公布如下:一、 申请条件及录取名额:(一)申请条件:1. 2022级本专科学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提出转专业申请:(1)无不及格课程。(2)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处分已解除。(3)非休学、保留学籍期间。2. 2022级本专科学生属于以下情况者,不得提出转专业申请:(1)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或以特殊形式录取的(如春季高考、贯通培养、专升本、综合评价招生、定向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等) 。(2) 由低录取层次转至高录取层次的。(3)跨录取类别的(艺术类别只能在艺术类别内互转, 不接收其他类别转入;校企合作类别只能在校企合作类别内互转, 可按本

办法接收普通类别转入;中外合作类别可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额度内接收转入或在中外合作类别内互转) 。(4)提前批录取的,其所申请转入专业当年在学生生源省份无招生计划或学生当年高考成绩低于申请转入专业当年在生源省份的最低录取分的。(二)录取名额:录取名额不超过转入专业当前年级学生数(不含春季高考、贯通培养、 专升本等类型)的30%(小数部分进位)。二、 报名时间及工作安排: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日-9月5日2.工作安排:(1)各二级学院成立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学院专业办学情况, 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计划应包括专业名称、录取名额、报名资格及考核录取办法等。 转专业接收计划中的考核录取办法,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开办情况制定, 可以是笔试(加 试科目)、面试、专业特长(技能)展示等, 如果某专业有高考 招生科目要求, 可以根据当年高考招生科目要求选择加试该科目。 转专业接收计划于 8 月 31 日前报教务处备案(PDF 盖章版, 站内信发至教务处张佳佳老师, 210128@sdjtu.edu.cn)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2)学生持《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成绩单及其它相关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 向当前专业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2)转出学院根据转专业申请条件审查学生的报名资格,尤其是涉 及提前批次的, 请按照本方案申请条件中的第2(4)条严格审查, 符合申请条件者, 经学院审批同意后, 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由学生交至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威海校区学生交至威海校区教学办公室)。(3)转出学院填写《**学院转出学生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 版于9月6日站内信发至教务处张佳佳老师(威海校区各学院请同时发送至威海校区教学办公室耿云子老师)。(4)转入学院根据本学院转专业报名资格要求,对学生进行资格复 审,复审通过后, 形成学生报名资格名单,于9月8日将学生报名资格名单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5)转入学院于9月13日前完成公示无异议报名学生的考核与录取。三、 考核与录取:1. 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录取名额,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应根据自身专 业办学以及学生报名等情况综合研判,可视学生情况直接接收; 若报名人数超过录取名额,应根据本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进行考核录取。2. 转入学院按照所公示考核录取办法对学生进行考核, 按专业组织 选拔,同校区、同学院内转专业优先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于9月13日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 转入学院在公示无异议拟接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根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告知学生需

要补修的课程。根据学生成绩及所需补修课程, 综合确定学生修 读年级和班级,填写《**学院拟接收学生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于9月14日站内信发至教务处张佳佳老师。4. 转入学院于9月15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和《**学院拟接收学生 汇总表》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威海校区各学院请交至威海校区教学办公室)。5. 对于本方案未尽事宜, 由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四、 结果公布与报到: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印发文件公布,公布结果后,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到新专业报到。本项工作时间紧、 要求高,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应及 时稳妥做好相关工作, 提前做好预案、认真组织实施, 平稳有序地完成转专业工作。


山东交通学院教务处2023年8月25日附件:1. 《转专业申请表》2.《**学院转出学生汇总表》3.《**学院拟接收学生汇总表》4.《2022年招生录取学生信息参考》5. 各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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