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院范儿 发表于 2023-3-30 21:42:14

山东交通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山东交通学院文件

鲁交院发〔2023〕23 号


山东交通学院
关于印发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部门 ) :
《山东交通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 2023 年复试 录取工作。

山东交通学院 2023 年 3 月 29 日
山东交通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 2023 年学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按时
保质保量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 年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学〔2022〕3 号 ) 以及山东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 一 ) 学校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院长任组长,研究生工作 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后勤管理 处、安全管理处、研究生招生二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统筹 领导复试录取工作,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文 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为复试录 取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 督查;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 理。领导小组组长要审慎细致地组织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处理学校层面复试特殊情况,并视 具体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 二 ) 研究生招生二级学院 ( 以下简称二级学院) 成立复 试工作小组,领导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由二 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究生导 师等 5 人组成,二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报研究生工作处备案。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所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 体实施,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组建面试工作小组, 处理复试时所在学院特殊情况。各二级学院面试工作小组不低 于 5 人 (单数) ,配秘书一名,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
( 三 ) 研究生工作处组织、协调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 负责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工作;二级学院具体负责考生的资格 审查、专业课笔试科目的命题、监考和阅卷、专业综合面试(含 英语口试、听力) 、实践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 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及相关 方向,做好调剂考生报名引导工作。研究生工作处会同二级学 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分别按第一志愿、调剂志愿由高到低进行 排序,确定复试名单统一对外公布。
二、工作原则
( 一 ) 安全性。各二级学院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责任 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任 意妄为,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二) 公平性。各二级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 理。严格审查考生身份,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 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 三 ) 科学性。各复试二级学院要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 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 有效。

三、复试
( 一 ) 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学校执行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人数及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以上级下达指标为准。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 达到国家统考初试合格线的,直接进入复试;调剂考生复试采 取差额形式,学校将根据调剂考生报名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研究后,一般按照不低于 1:1.5 比例划定进入调剂 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名单由各复试二级学院按学校下达的计划 数考虑差额情况,将人员名单报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后自行公 布。
(二)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所规定的相关要求对考生 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将本人准考 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证明 (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学 历证书入学时交验) 等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报名和审查。对不 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正式录取前,学校及 上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报考信息及资格进行录检,合格考生 予以录取。
2.加分资格。
严格按照教育部对于加分的规定进行相关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予以加分。
( 三 ) 复试形式与内容
本年度所有招生专业考生全部入校现场复试 (包括一志愿 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 ,现场复试主要包括笔试、面试、实践 能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内容。
1.笔试。
笔试科目见附件,考试时间为 2 小时,试卷满分 150 分。
2.面试。
满分 150 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0 分,专业能力 及综合素质 110 分;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次序。主要考核本专 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 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 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每名考 生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 20 分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 般不低于 5 分钟。
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情况要有记录,面试 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同一专业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 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面试全过程录音 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相关材料 (录音录像、考生试卷、评 分记录等) 由所在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密封,并封 存备查。
3.实践能力测试。
满分 100 分,考生按要求进行案例分析或试验操作,主要 考察考生的实践技能水平和工程应用能力。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按照教育部要求,必须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所报考专 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见附件) 。根据报名情况,同等学力 加试由二级学院负责。加试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每门为 2 小时,试卷满分均为 150 分 (合格线 90 分) 。加试成绩不计 入复试成绩,难易程度应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 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 四 ) 复试具体安排
1.体检、心理健康测试。
2.复试资格审查。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4.专业笔试。
5.专业面试。
6.实践能力测试。
复试时间为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五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中将按 照教育部教学函〔2022〕3 号中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部分进行思想品德测试,半数以上 (含半数) 考官认为考生有 思想品德问题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学校还将充分利用《国 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进行核查,凡有违反国 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的,取消录取资格。
( 六 ) 体检
经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由山东交通

学院研究生复试指定医院负责,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 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 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执行, 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剂
( 一 ) 基本要求
考生必须满足调剂基本条件方能申请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 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 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考生初 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
(二) 调剂程序
调剂程序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 请调剂的考生须严格按教育部规定的网上调剂流程进行调剂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 :学校发 布调剂信息 →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 (经审核) 同意考生 参加复试 →考生接受复试 →复试 → 学校同意拟录取考生 (经复 试合格的考生) →考生接受录取 (待录取状态) ,网上调剂结束。网上调剂过程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确认操作, 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调剂系统开通及关闭时间请关 注学校官方网站。
不同批次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流程均按照第三项中复试要 求进行。
五、录取
( 一 ) 总成绩核算方式及要求 1.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成绩) /4 总成绩= (初试成绩/5 ) × 50%+复试成绩 × 50%
2.笔试、面试、实践能力测试三项成绩之和低于 240 分者、 同等学力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为复 试不合格,不予计算复试成绩,不参加排序。
(二) 总成绩排名方式
1.排序。按专业 (领域) 研究方向隶属学院,分别以第一 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总成绩相同时, 以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2.录取。录取方式为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 剩余计划从合格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 三 ) 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复试工作小组按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提出所在二级学 院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由领导小组审定,在研究生工作处网站 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最终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正式公布。
( 四 ) 其他
1.对于录取考生,学校将在 6 月份之后发送《录取通知书》, 具体入学报到事宜见《研究生报到须知》。
2.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明确高等学 校学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733 号 ) 规定,我 校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 10000 元。开学后在规定时间内未 缴纳学费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校在开学一周内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有下 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 1 )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 2 ) 不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 3 ) 无论何时查实的弄虚作假者。
六、复试费用
1.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 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 号 ) 的规定,每生共计 180 元。考生复试前通过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 复试程序。考生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者, 已支付的复 试费用不予退还。
2.体检费用 102 元,未缴纳体检费用的,不予参加体检。
七、相关工作制度
( 一 ) 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
责;各二级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要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的原 则。面试工作小组对本专业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 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 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学校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 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如有违反招生 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 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 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 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 监督制度
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复试期间派出校领导任组 长、研究生工作处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工作组,对二级学院 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工作组实行校领导 ‘包片’负责 制度。
( 三 ) 信息公示制度
学校将在官方网站公布学校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基本分数 线、拟录取名单 (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 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 、咨询和投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
各招生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
栏,及时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 成绩等信息) ,同时公布所在二级学院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 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严格执行 “谁公开、谁把关” “谁公开、谁解释” “谁公 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 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 “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 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 四 ) 回避制度
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 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 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试题 (包括副 题 ) 、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 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
( 五 ) 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各招生二级学院复 试工作小组对本专业 (领域、研究方向) 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 问题经调查属实的, 由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八、其他工作要求
因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秉持把复试工作人员和复试考生生 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应做好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1.使用含氯消毒液对校园公共区域及复试场所地面进行 喷洒消毒,复试场所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为参加复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及复试考生配备公用消毒 剂等防护物品。
3.参加复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及复试考生应加强个人防护, 确保个人安全。
九、查询与投诉
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见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站。
咨询电话:0531-80683788
投诉邮箱:sdjtyzb@163.com   sdjtujwbgs@163.com
投诉电话:0531-80687983   0531-80683890


附件: 山东交通学院 2023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笔试及
加试科目

附件
山东交通学院 2023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笔试及加试科目



招生专业

领域

招生学院

复试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交通运输




道路交通运输

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构造

汽车设计、新能源汽车技术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二选一:交通工程学、现代物 流学
四选二:管理学、运输工程、交通管 理与控制、交通规划


交通土建工程学院

结构设计原理

土木工程材料、土木工程测量


水路交通运输

航运学院

船舶管理

航运业务与海商法、船舶值班与避碰








机械


机械工程

工程机械学院

机械制造技术

材料力学、机械工程专业导论


船舶与港口工程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导论

机器人技术基础、机电一体化技术



船舶工程

船舶与港口工程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概论

船体制图、船舶设计原理


航运学院

轮机概论

船舶管理、轮机工程专业导论



机器人工程

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电子技术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数字电子技术


轨道交通学院

数字电子技术

电路原理、轨道交通概论



山东交通学院办公室                        2023年3月29 日印发

校对:屈 展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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